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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考试信息交流处

职称考试信息交流处

    想信我们中的很多人都经历过或即将经历职称考试及职业资格考试,对职称考试一定有颇多感慨,请在这里留下您的经验和感受与大家分享吧!若您有相关职称考试信息请不息赐教啊!

    “珍惜每一分、每一秒,明天会更好!”

     职场休闲之职称考试   群号7126242    欢迎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3 9:10: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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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抱歉,将职称考试误写为称职考试,不好意思!

[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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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哈尔的支持!以下是现今进行中的考试种类

职称考试种类大全

外销员考试  国际商务师
房地产经纪人  价格鉴证师
营销师  企业法律顾问资格
注册资产评估师  报关员考试
土木工程师  造价专业人员
房地产估价师  结构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  党政领导
城市规划师  经济师考试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推销员
秘书证考试  招投标书
土地估价师  TOEFL/GRE
IELTS(雅思)  物流师资格认证
英语四六级  职称外语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  国家公务员
注册会计师  会计资格考试
监理工程师  物业管理师(员)
注册税务师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国家司法考试
中国精算师  剑桥(牛津)商务英语
电子商务师  公关员
成人高考(专升本)  注册建筑师
保险经纪人  专利代理人资格
翻译资格证  全国职称计算机
新概念英语  公共英语PETS
第二外语  卫生资格(含护士)
证券资格  大学英语教学辅导
高级会计师  建造师执业资格
对外汉语  注册安全工程师
企业培训师  教师资格考试
项目管理师  美国CGFNS护士资格
心理咨询师  企业信息管理师
职业道德  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
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注册化工工程师
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注册金融理财师
职业经理人  英语专业四八级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会计从业资格
注册设备监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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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07统计专业资格考试4月9-20报名

(发布时间: 2007-4-3 8:35:14 来自:黑龙江省人事厅)

 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人函〔2007〕45号

      各市、行署人事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br/>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省200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br/>  一、考试时间及报名
  (一)200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10月21日进行。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考生自愿报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我省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hljrstbb.gov.cn。报名时间:2007年4月9日-4月20日。网上报名程序为: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印章后,携带有关毕业证书及资格证书,由单位统一或个人到所在地市的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交费。不进行现场确认、交费,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间:2007年4月20日-4月27日(节假日休息)。在哈中省直单位的考生可直接到黑龙江省人事编制服务大厅进行现场确认、交费。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中心一楼)。

  报名条件仍按国家统计局和人事部下发的《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执行。在资格审查中对工作年限的掌握,请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中第六条规定执行。凡符合条件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区设置
  由于参考人员较少,决定只在哈尔滨市设置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报名结束后,各市、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应及时汇总,并于2007年5月10日前将报名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用书事宜考生可与省统计局教育中心联系,联系人:周录,联系电话:82623310。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自带蓝(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小刀、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声、无储存功能)。
  五、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如下:每个考生收费77元(含向国家上缴22元/人)。各考区按每个考生留15元,其余部分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报名结束后,应将有关考试费用及时上缴。
  单 位: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帐 号:23001866751050503109

  六、考试信息的查询
  有关考试事宜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1、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451-82342462。2、中国统计信息网(http://www.stats.gov.cn)。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应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统计信息网(http://www.stat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各地对200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按照考务日程安排(附件2)认真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200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顺利实施。
附件:
1、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请以“只读”方式打开,进行下载)
2、200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请以“只读”方式打开,进行下载)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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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


企业法律顾问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由企业聘用,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专业人员。 
  1997年,依据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下发了《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7〕26号),国家开始实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  
2002年人事部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经贸委经济法规司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是: 
  《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4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一)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二)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三)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五)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符合上述相应的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 
  (二)通过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 
  (三)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从每年的4月份开始(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注册管理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经贸委、司法部用印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经贸委申请注册,企业法律顾问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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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自2006年度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1.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3.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4.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5.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请各地尽快通过各种渠道将本通知精神向社会公布,并做好本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科,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科,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科,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提示:各地对考试报考资格会有些许差异,请欲报考的考生详细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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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主治医师资格考试时间确定及各地报名时间.

参加2007年主治医师考试的朋友,医药考试网的主治医师考试软件,能让您加倍信心参加考试哦!各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考试的时间安排:
┌————————┬——————————————┐
│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    基础知识    │        │9:00-11:00        │
├————————┤5月26日 ├—————————┤
│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
├————————┼————┼—————————┤
│    专业知识    │        │ 9:00-11:00       │
├————————┤5月27日 ├—————————┤
│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
└————————┴————┴—————————┘
1、书本看透,突出重点:纵观近几年主治医师考试出题点,可以清晰看出任何章节的细微不被重视的内容都很有可能出题,而且这种出题思路还有所上升的趋势,在必须把大纲要求的重点、掌握内容复习到位同时也尽量把了解的部分仔细阅读,如果由于您对部分内容重视程度不够失去了至关重要的几分习题,朋友分分小命根啊!您就可能失之交臂。

  2、反复巩固,加深理解:反复的复习,制定复习计划,有目的去复习每科,不要死记硬背,要加深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特别指出专业课程一定尽量先复习要先下手,一句话“巩固巩固再巩固,复习复习再复习”!我有点罗嗦吧!哈……

  3、习题精练,融会贯通:要想顺利通过考试做大量习题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您购买的习题要比较有权威性、覆盖性、重点性,要把习题同书本内容结合起来看,这样可以加强记忆,融会贯通,举一反三,但是切记不要认为做了大量习题就丢弃书本不看拉,那就成了无源之木啦!书本看透,但不要看的太深。
  4、埋头苦读,增强信心:学习是很枯燥的事情,但是如果你想考过主治医师,如果投机取巧,耍小聪明,心浮气躁,是很难顺利通过的,除非你是天才,记得有句话说“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换来的”所以如果有位已经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朋友告诉你他是如何轻松的就考过去了,你可千万别信,那是他在你面前表白他自己如何聪明呢?如果你信已为真啦,还依然保持你平时的潇洒派头,亲临考场的时候你就知道什么滋味了!不信你就试试?

  5、培养兴趣,突破难关:其实主治医师的考试相对来说大部分内容比较容易理解和复习,之所以有一定难度取得证书顺利通过,确实有部分内容不是很容易把握,很多考生都有类似的问题就是越不会的,越难看透彻的,越不好记忆的,就越来越失去兴趣和信心,就爱看自己比较会的科目,这样就失去了复习的方向啦,所以我再次强调,越不会的,越不爱看的知识点,就一定要突破难关,培养情趣,这样你才有最大的把握在考场上不失利!切记!!!!

  6、考前放松,精神饱满:相信一句话,付出就一定有回报,如果你已经用了很长时间付出你的艰辛劳动,感觉复习的很不错拉,做习题的准确性很高拉,你就相信您自己吧,或许你此时偶尔感觉您脑海中还是一片空白啊!您可千万别担心,当你亲临考场那种气氛和心境就会让感觉到你的脑海中是那么的充实和自信!

要求:
@.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工作年限均截止2006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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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与职称两者的关系 

职业资格Qualification. 是做某专业工作的基本资格。 称做执业资格更确切。
职称(Professional tile)是中国特色,指一个人在某专业领域的资历、地位、综合评价等,比较容易得到。外国人是不承认的。 

职业资格是劳动部的, 
职称是人事部的, 
还有一部分证书是教育部考试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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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报考条件

(发布时间: 2006-12-14 12:15:33 来自:)

(发布时间: 2006-12-14 12:15:33 来自:)

1、基本条件:
  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⑷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通知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⑵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⑶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⑷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⑸取得博士学位。

4、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 初级资格人员,并具备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取得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学位)的,其取得学历(学位)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以上报考资格所要求的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07年12月底止。

提示:各地对考试报考资格会有些许差异,请欲报考的考生详细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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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参加全科(4)考试的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1970)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1970)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规定的两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
    续考考生必须准确填写上一年考试档案号,否则两年成绩无法合并计算。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提示:各地对考试报考资格会有些许差异,请欲报考的考生详细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2007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5月12、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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